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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必做综合分析专练 5 【评论型分析】-交通失信争议

阅读材料

一、注意事项

【试题来源】

201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(公检法) 第3题

【试题推荐理由】

1、本题为评论性分析题目,针对某一事件、某一现象的分析一定要全盘掌握事件、现象的来龙去脉,方能保证评论的客观全面,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。

2、针对交通失信人员影响从业一事,需要把握住两个角度,一方面支持的市民观点,另一方面反对的市民态度看法,这样要点才能全面。

二、给定资料

【给定资料三】

3.张某原是S市一家公司的驾驶员,专门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工作。这项工作虽说辛苦,但每个月也给张某带来近万元的收入。由于工作繁忙和自己的疏忽大意,张某名下的个人家庭用车检验有效期满后,连续3年未参加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,2018年10月交警部门按规定对张某进行了处罚。2019年年初,张某交通信用被评为较重失信,并报送S市信用办和抄送主管部门市交通局。随后,张某所在的公司因为他是较重交通失信人员,认为他不适合再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工作,对其作出解聘决定。面对这一解聘决定,张某感到很不理解:自己的工作表现一直很好,就因自己的家庭用车没年检把自己定为较重交通失信人员很不合理,由于这个原因还丢了工作,处罚太重了,况且自己已经接受了交通违法处罚,交通违法和失信就是两个概念,根本没什么关系。

S市将交通失信行为从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——一般、较重、严重,对不同行为实施差别化信用管理。一般失信以提醒、教育为主,较重、严重失信会受到联动惩戒。较重以上交通失信人员往往存在多次闯红灯、不礼让斑马线、违法停车等行为,部分还有酒驾、交通肇事甚至肇事后逃逸的历史。对于S市“较重、严重交通失信人员影响从业”的做法,市民纷纷表达了各自的看法。

市民A:道德是道德,法律是法律,违法和失信是不同的概念。虽然违法者多有失信,但并不能等同于失信。某人违法驾驶,仍可能信用极佳;处处遵守交通规则的人,信用未必就好。交通违章属于法律范畴,而信用记录属于道德问题,两者不能混于一谈。

市民B:违反了交通法规,在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还在个人信用上记上一笔,有重复处罚之嫌。现行的法律已对不同程度的违法进行了相应处罚,假如认为处罚过轻,不能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和减少违法行为,那么应该通过修改法律加重罚责来解决。法治社会要讲责罚对等,违法者的权利同样需要得到保障,处罚并非越重越好或越多越好,不能随便附加处罚。

市民C:较重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惩罚,把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,是不是管得有点儿太宽,有把信用体系当成“万能解药”的味道,会不会有点儿太滥。

市民D:“严重交通失信”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也是一种失信行为,属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畴,对这样的行为仅仅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施罚,震慑力略显不够,如果加一道“紧箍咒”,则将成为约束其行为的利器。

市民E: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,但违反法律一定有违道德。违反了交通法规还要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