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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范文]城市化“车轮”要载上失地农民

2018-08-02 15:25:08

在一些地方,农民失地已成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,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需要。城市要发展,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。一些代表、委员也认为,要使农民富裕起来,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较大发展,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,加快城镇化建设。这些年,一些地区推进城镇建设的进程,不少农民也因此走上了富裕的道路。
然而,我们也看到,一些地方的城市化进程存在许多误区。有的脱离当地发展的实际,过于超前。有的急功近利,盲目攀比,搞政绩工程、形象工程。有的在安置配套举措没有跟上的情况下,就让农民失地。这些现象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。城市化进程,一定要切合实际,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。对于各种需占用农民土地的项目,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,按照保障农民权益、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,完善土地征用程序,结合当地实际,审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。该控制的要控制,该制止的要制止。对于那些确实是当地发展需要的项目,也应完善补偿机制,提高补偿标准,改进分配办法,妥善安置失地农民,让失地农民真正融入到城市化进程中去。 

也许有人要说,如此照顾失地农民方方面面的利益,势必会增加城市建设的成本,将会成为城市快速发展的一大障碍。然而,这是城市化进程必须付出的代价,我们不仅不能把这个代价让失地农民承担,还要让农民真正享受城市化带来的成果。如果只重视失地农民一方面的需求,而忽视另一方面的需要,甚至无视失地农民的基本利益,就必然会造成新的社会负担,与城乡、经济社会的快速与和谐发展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。

首先,对失地农民,我们应给予其公道的补偿。其次,要让失地农民享有各种保障,诸如让他们进入社保体系等等。重要的是,要通过各种培训,让失地农民有一技之长。事实上,做到这些还并不够。我们看到,一些地方的失地农民,虽然住有漂亮的楼房,存有一定的积蓄,但他们终日没有什么事干,就在大街上打打牌虚度光阴,甚至花光用光,等等。这就要求我们对待失地农民,一定要统筹考虑,注重失地农民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需求。既要让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有切实的提高,又要让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所充实,既要让农民不失业,又要让农民不失志,采取多种措施,多角度多层面地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,还失地农民一个新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依托之所。
土地是民生之本。我们既要看到城市发展对占用土地的客观需要,又要看到土地对于安民方面的极端重要性。让农民离开生他养他的土地,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,必然会因此而带来深刻的社会变化。把各种关系处理得好,我们的经济社会就会和谐发展,反之,农村稳定就会失去基础。对此,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分析,要有准确的把握和科学的判断,马虎不得,要慎之又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