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 “误解” 将合并做到“极致”
2019-08-19 15:29:40
归纳概括题是申论题型中最基础的一类题型,踩点给分,多体现关键词是其本质。大多数考生在作答此类题型,尤其是在要点的合并上,会存在“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”的现象,只会“懵头”做题,就会导致在这一模块上进步缓慢,甚至无法进步。中公教育专家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指点和说明。
实质上,大部分考生在作答归纳概括时,找点已经不是特别突出的问题,基本理解材料、把握材料、抄写材料即可。合并要点却是一个难点,300字、15分的题书写出十几个要点,要点加工混乱、重复、无条理。虽然说在临近考试时,作答归纳概括将要点罗列即可,不必考虑太多,但这只是针对于后期学习的一个“利益最大化”策略,不能作为想要进步或者“二战”的“万全之策”。所以说要想在归纳概括上有所提升,得从合并着手,合并是提升之重点。
合并,从理论上讲,就是对给定资料中提炼出的要点进行归纳整合,换句话说就是舍弃次要的、非本质的属性,把主要的、本质的属性从材料中抽取出来,按照不同属性将要点分别罗列而出。从生活中讲,打个比方,假如我们的身份是超市的工作人员,超市进了一批货物有:洗发水、沐浴液、土豆、青椒。那么我们在摆放货物的时候会如何摆放呢?从各自的属性来看,洗发水里无论牌子是力士、潘婷或者施华蔻,只要是洗发水,我们都将它放在一个货架上,沐浴液同理;对于土豆、青椒同样也是,无论任何产地,只要是土豆都将它放置一个货架,只要是青椒也都在一个货架。从整体上讲,沐浴液和洗发水又具有共同的属性,它们都属于生活用品,所以可以放置在一个区域内;土豆和青椒也具有共同属性,都属于蔬菜,所以可放置在一个区域内。
这就是合并,我们也不难发现,不同的角度看,合并可以有多种不同,但重点是我们应当明了何为合并,正所谓“知其所以然才能知其然”。
与此同时,大多数考生会对合并有这么一个疑惑:“合并是‘开心消消乐,消消就快乐’吗?”但这只是对于其中一部分内容的理解。合并,一方面,是将我们在材料中所找到的一些重复的要点合并在一起,写成一个要点,也就是“消除”,避免要点重复,比如第一段找到一个措施“宣传”,第四段找到一个措施也是“宣传”,那么这两个点就可以放在一起,写成一个要点“宣传”。另一方面,是将我们所找具有共同属性的要点放在一起,并不是“消除”,就如同上一段中所举的“超市工作人员”的例子是相似的,比如,第一段中找到一个措施“通过三微一端等手段来进行宣传”,第三段找到一个措施“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讲座来进行宣传”,我们会发现这两要点不重复,但是都是同一性质的——都在说“宣传”,所以可以合并成一点“加大宣传。通过三微一端等手段,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讲座来进行宣传。”
总而言之,一定要走出对合并的“误解”,才能将合并做到“极致”。
“考场上找出要点再在草稿纸上加工时间来不及”、“什么时候要合并啊,无从下手”等等声音都是考生们对于合并上的疑问。中公教育专家从两个方面来解决对于合并的疑问。
一是合并之时机。很多考生在作答题目时,有这么一个习惯——边找点边书写答案,而这样做就会导致书写的答案杂乱无章,甚至要点重复率很高,这就体现出在做题时忽略加工环节中的合并部分。那么有没有既能合并,还能节省时间的方法呢?有,就是阅读材料的过程中边找边合。意思是阅读材料时首先要建立自己的符号体系,给每个要点标注好符号,比如概括原因,找到第一个原因可以在旁边标注Y1,以此类推。其次,标注好后,阅读的反应速度要快,敏感度要高,如果读到后边的段落遇见相同要点即可标注同某一要点,比如
第一段找到原因1缺乏家长关爱,第四段找到要点与家长有关,就可标注同原因1。最后,在找完所有要点后,整体看材料要点就会十分清晰,哪些能合并也会很明确。
二是合并之策略。我们通常讲合并有三个方法同义法、同范围法、同主体法。这三种方法不是说必须得完全照搬方法,而是为我们提供合并的思路,遇到类似的就知道如何去合并它。第一,同义法,在归纳概括中运用较多,一般我们所找的要点都能按照要点相近的意思去合并;第二,同主体法运用相对少,就是按照不同主体,即国家、政府、社会、企业、个人去进行合并,但要注意合并时要点要有明确、明显的主体,才可按照此方法合并要点,切忌“自造”;第三,同范围法,运用较少,如果材料中的要点不能按照同义法、同主体法合并,可以换种思路去合并,比如五位一体、四个层面、三驾马车等等。
中公教育专家认为,合并是提升归纳概括题分数的重点之一,不论运何种方法合并,都要记得合并的本质,理解合并的奥义,能合则合,不能合时也不可为了合并而去合并,弄巧成拙导致要点失分。
来源:中公教育 杨瑛侠